院士的權利和義務

 中國技術院院士享有以下權利:

1.具有候選人的推薦權、選舉權、被選舉權和表決權;

2.參加中國技術院所組織的各項活動;

3.對中國技術院工作的建議權、監督權;

4.獲得中國技術院服務的優先權;

5.獲取或分享中國技術院有關數據的資訊權;

6.優選推薦為國際院士大會會士及理事會和聯盟成員。

 

 中國技術院院士履行以下義務:

1.遵守中國技術院的章程;

2.執行中國技術院院士大會的決議;

3.維護中國技術院的權益;

4.積極開展科技研究與技術創新活動,熱心人才培養,為經 濟發展、社會進步貢獻力量,在維護科學道德、發揚優良學風方面起表率作用;

5.積極參加院士會議以及各項工作和活動,大力推動國內外科技交流與合作,為社會經濟發展做貢獻。